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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以为投资二手车众筹项目稳赚 不曾想投入资金都打水漂

发布时间:2020-04-06 15:54:32 来源:新快报 责任编辑:caobo

本以为投资二手车众筹平台能稳赚不赔,借钱投资却成了受骗者。惠州的曾女士向新快报报料称,今年10月份,自己在他人的介绍下,在广州某公司一款名为“岭锋众筹”的APP和网页上开始投资该平台的二手车众筹项目。“刚开始的时候赚了一点分红,我便加大投入,12月3日APP忽然就打不开,人也都联系不上了。”曾女士表示,自己在该平台累计投入了19万元,还拉了很多亲朋好友一同“投资”,结果如今投入的资金都打了水漂。目前,曾女士等人已经到派出所报警。

■新快报记者林钢威彭程

【受害者】

不惜借钱投资还拉上亲朋好友

曾女士平时热衷于投资。她告诉记者,大约半年前,在一个投资群中,有一名姓刘的男子主动添加了她的微信。半年多以来,一直和她探讨投资上的问题,“此前他一直劝我不要轻易投资。”直到今年10月28日,刘某向曾女士推荐了“广州岭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”的“岭锋众筹”APP。他告诉曾女士,“岭锋众筹”上有一个互联网二手车众筹项目,只要平台上的二手车能通过投资人众筹达到目标金额,就会有二手车经销商回购车辆,并返回给投资人本金和给予对应分红。

“刘某将他在该APP上投资和分红的截图发给我看,我看到他赚了不少。”曾女士表示,在刘某的劝说下,她从10月29日开始在“岭锋众筹”平台上投资。“岭锋众筹的APP和网页上都能充值和投资,平台看起来很正规,上面每辆二手车的众筹目标金额都是不同的,也能看到车辆详细信息,投资者每天可以选择七八辆车进行投资。”曾女士告诉记者,每个达到目标的众筹项目会有五六个点的分红,而且都是马上就会到账,因此自己很快就尝到了“甜头”。“刚开始的时候赚了一点分红,我便加大投入。”此后,曾女士不但借钱投资,甚至还组建了一个投资群,拉上不少亲朋好友一起来投资。

从10月底到11月底,曾女士投资的每一笔本金都一一返回到“岭锋众筹”的账户上,然而,12月2日,曾女士的朋友李女士发现提现迟迟未到账,便咨询平台客服,客服当时回应称“软件升级原因”。

12月3日早上,她有同事刚投了2万块钱进去,但到了中午竟发现该APP和网址都已经打不开了,而此前介绍他们投资该二手汽车众筹项目的刘某也已经联系不上了。“我们这群人本想着这笔投资可以稳赚不赔,结果一毛钱都没有拿出来。”曾女士告诉记者,他们参与该众筹项目的投资群里有30多人,合计投资了200万左右。

【记者走访】

发现办公地址并无该公司

12月10日,记者根据曾女士提供的“岭锋众筹”网址,发现无法打开,刘某的手机也处于停机状态。随后记者在天眼查搜索“广州岭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”,目前仍显示在业,但是却没有联系电话。

10日上午,记者来到天眼查上显示的该公司办公地址,却发现是城中村的一栋出租屋。房东陈先生告诉记者,出租屋内无该公司,这个房间租给租户居住已经有10年的时间了。同时他表示只给过租户租赁合同,并没有把房产证提供给别人,也没有开过场地证明,不清楚为什么会被该公司注册为公司地址。住在该出租屋内的租户王先生也表示,房屋并不存在该公司,租赁合同也没给过别人。

【律师说法】

该平台假借众筹之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

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公益律师廖建勋对新快报记者表示,该平台向其他人(不特定公众)吸收资金做众筹,这种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。根据法律规定,如果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100万元以上、人数在30人以上或者给其造成50万元以上损失的话,就已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。

这实际上是集资诈骗的一种手段。一般的众筹不能保本,而这个二手车众筹却能保本,所以是假借众筹之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一种手段。从法律上讲,单位集资诈骗的数额在50万元以上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就构成集资诈骗罪,符合集资诈骗的立案标准。廖建勋建议,受害人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,由公安部门对涉嫌犯罪的公司和个人的财产进行冻结、追缴来挽回自己的合法损失。

标签: 二手车众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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